欄目: 教育新聞動態(tài)   作者:佚名   熱度:

  長期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全國人大代表圍繞推動法治教育資源均衡發(fā)展、深化學校“法治副校長”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議。這背后,體現著人民群眾的期盼,也承載著人民群眾的意志。

  檢察機關作為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jiān)督機關和唯一參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全過程的政法機關,肩負著加強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的重大政治責任和法治責任。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通過高質量辦理代表建議,把堅持和尊重人民主體地位、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貫徹到依法能動的檢察履職實踐中,深入推動檢察官擔任中小學校法治副校長工作,加強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取得明顯成效。

  截至2021年9月底,全國檢察機關共有近4萬名檢察官在7.7萬所中小學校擔任法治副校長,四級檢察院共有15606名院領導擔任中小學校法治副校長,其中檢察長3205名,實現檢察長擔任法治副校長全覆蓋。

  目前,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更加規(guī)范化制度化。最高人民檢察院于今年1月聯(lián)合教育部制定《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工作的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兑?guī)定》明確了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的職責、履職方式、管理等工作要求;優(yōu)先保障偏遠地區(qū)、農村地區(qū)、薄弱學校和專門學校的法治副校長配置,鼓勵和支持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全覆蓋的目標。

  奏響共商共辦“交響曲”

  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過程中,法治教育尤其不能缺失。目前,針對未成年人的保護與教育,我國已形成了比較健全的法律制度體系,但如何才能更好地積極推進法治教育,一直是許多全國人大代表內心的牽掛。

  2021年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全國人大代表蔣麗英將關注的目光投向了檢察機關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她專門提交了關于深化開展檢察干警擔任“法治輔導員”工作的建議,建議推進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工作、推動優(yōu)化法治教育資源。

  在蔣麗英看來,應在發(fā)揚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經驗的基礎上選派檢察官擔任“法治輔導員”。設立“法治輔導員”的目的,就在于推動更多檢察官參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覆蓋更多學校和學生。

  在收到蔣麗英的建議后,最高檢堅持從講政治的高度深化認識,認真研究代表反映的問題,打好“腹稿”,及時與蔣麗英聯(lián)系,了解她提出建議的背景、需求和目標,并告知承辦部門和承辦人的聯(lián)系方式。在辦理過程中,最高檢認真梳理檢察工作落實情況,將“腹稿”修改成“征求意見稿”,并再次與代表溝通聯(lián)系,報告工作考慮,共同商討解決問題的辦法。建議辦理不是檢察機關一方獨唱的“獨角戲”,而是與代表共商共辦的“交響曲”。

  建議內容轉化為具體措施

  “您提出的建議完全契合檢察機關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發(fā)展方向。”2021年8月,最高檢向蔣麗英作出答復。

  讓人頗感意外的是,蔣麗英建議的主要內容是希望檢察機關擴大法治教育覆蓋面,讓更多學校和孩子接受法治教育。而最高檢在答復意見時,不但有針對性地答復了她所關注的問題,介紹了檢察機關推動法治教育資源均衡化,解決法治副校長“旱澇不均”問題以及向老少邊窮地區(qū)派設法治副校長的情況,還主動匯報了通過深入開展“法治副校長”工作推進“法治進校園”活動、參與平安校園建設等情況以及通過落實建議以點帶面推動工作的情況。

  這一舉動,極大地提升了建議辦理工作的精準性和全面性,讓代表在全面深入了解檢察工作的同時,也深刻體會到建議對檢察工作的促進作用,從而增強代表的榮譽感,促進代表更加積極履職、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議。

  與代表保持日常聯(lián)系,是認真辦理代表建議和接受人民監(jiān)督的必然要求。結合會議、調研、開展活動等工作,最高檢積極與關注“法治副校長”工作、未成年人法治宣傳的代表見面溝通,邀請其參加座談會等檢察活動,為代表履職創(chuàng)造良好條件。2020年11月,方燕、靳靈展等全國人大代表受邀參加最高檢領導干部擔任法治副校長工作會議并作主題發(fā)言。此外,每年“六一”檢察開放日、9月學校“開學季”,最高檢都會積極邀請相關全國人大代表參加活動或者參與講授法治課,目前這一做法已經作為一項制度固定下來。

  扎實推進法治副校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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